基本電視頻道服務免開投

承批人與公天協議下旬期滿 特首批示

基本電視頻道服務免開投

【本報消息】政府公報刋登,行政長官豁免公開競投以作出對基本電視頻道接收的支援服務的批給。批示內容指,鑑於有需要讓居民可收看到能滿足其合理期望的一系列基本電視頻道,以及收費電視地面服務承批人與公天服務商簽訂的協議將於今年四月廿一日期滿,必須盡快以直接磋商方式對基本電視頻道接收的支援服務進行批給,以保障廣大居民的利益;為此行政長官批示,自公佈日起生效。

批示內容稱,行政長官行使《澳門特別行政區基本法》第五十條賦予的職權,並根據五月十四日第3/90/M號法律《公共工程及公共服務批給制度的基礎》第五條第二款、第二十三條第一款a)項以及第二十四條a)項的規定,作出該批示。

政府早前表明將自行成立全資公司,負責提供基本電視頻道服務。電信管理局代局長許志樑表示,對基本電視頻道接收的支援服務(等同批給合同),該批示表明該服務毋須公開競投,這是所需的法理依據,將來可直接批給某家公司(目前仍未知是否屬於政府的全資公司)。

許志樑表示,全資公司的成立需要經過行政程序,當程序完成後才能公佈。對於公司人員組成,將以政府人員為主要考慮,相關行政程序會在四月二十一日前完成。早前全資公司的外判“安裝商”(即系統的承建商)與公天分批舉行會議,商討訊號接駁技術。另外,政府與有線就續約問題的商討已進入最後階段,仍在討論條文細節。

根據運輸工務司司長辦公室批示,許志樑自一三年五月十五日起,以定期委任方式續任電信管理局副局長,為期一年。即任期在有線專營結束前將會屆滿,政府公報暫未見刋出相關續任批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