特區政府欠澳門人一個交代 一子錯枉賠兩億元!

一子錯枉賠兩億元! 特區政府欠澳門人一個交待       傳媒點擊□ 不默

俗語話:冤枉嚟瘟疫去。係錢多到滿瀉的澳門,今時今日兩億元可以做咩?原來只夠俾離島醫院的設計費,或者為政府一個低級錯誤「埋單」。

中級法院日前駁回特區政府對澳門有線索賠兩億的上訴,官司輸了!但令人難以置信「死因」竟是政府找了不被認可的法律代理人,而且特區政府和檢察院也沒有及時應法院要求更換人選,改由檢察院代表澳門特區,即是說這場仗政府未落場先跪低,代價是全澳市民白白損失兩億公帑!澳門有線則袋袋平安!

光天化日被賊佬打劫,其他人自認倒楣,還可以報警追究。但澳門人只能大嘆一句:真坑爹!滿腹苦水有冤無路訴,政府不欠市民甚麼,反正大灑金錢從來不用過問立法會 (以今時今日立法會的格局問左也是等於無問 ),輸官司賠錢天經地義,惟獨欠市民一個交待:澳門政府律政精英如雲,這次千古奇案是「鬼掩眼」抑或另有內情?誰人要為這低級錯誤負責?政府絕不能一句「尊重法庭判決」就了事喔。

俗語又云:冤有頭債有主。如果說政府之前為顧全大局,沒有掃蕩公天公司、保障有線專營公司的權益,法院根據合同精神要求政府三個月內糾正無可厚非;如果說政府被駁回上訴要賠澳門有線兩億,講到尾都係自己理虧無得呻笨;那如果說澳門有線未有按合同要求做到光纖網絡全覆蓋,又是否需要承擔任何責任?現在不是很多舊區居民說想俾錢有線都幫襯唔到嗎?

據報道有線曾指稱,「部份安裝了公天的大廈管理公司根本不想有線進入,千方百計阻撓,即使有線網絡舖設到大廈門口,但未必可以進入大廈提供服務。」但一些低層舊樓又何來管理公司?又有多少個業主會反對多一個選擇服務這幢大廈?十多年來專營公司是否嚴格按照合同履行投資計劃?真的做到網絡覆蓋?市民多年來心中的疑問,電信管理局都未有確切的說清楚。

一旦翻開這份陳年「賣身契」,就會發現這些爭議其實沒有多大意義。因為合約第六十四條規定,就算專營公司因自己的責任不履行合同引伸的任何義務,或不執行電信當局的正當指令,每次可被罰款最少一萬、最多也不過五萬大元,至此已可慳番啖氣暖肚。即使按照一九九九年的物價指標,一份涉及龐大利益的有線電視服務專營合約,罰款也只是區區五萬,但十四年後今天,政府因無法履行合約卻要賠款兩億,難怪人人都說做澳門政府的生意好賺!

當然,這一條不平等條約是回歸前留下的歷史產物,斷不能算到特區政府的頭上。但回顧過去十多年,經歷三屆政府兩任特首,並不是沒有機會扭轉敗局。二○○六年底,澳門有線當時的最大股東葡萄牙電訊不堪長期虧蝕要賣盤,特區政府理應出手贖回專營權,撥亂反正。當時廣星只出價一億專營權便到手;到了今年六月,中級法院勒令政府在九十天內擺平亂局,政府大可以公共利益為由提前贖回專營權,儘快開放市場,重訂遊戲規則。然而,政府偏偏選擇了最差最劣最笨的方案,檯底協商、快刀斬亂麻,成就有線真的「一統天下」,將一條不平等條約執行到底,而且自動向有線奉上逾千萬公帑。錢花了,但市民的資訊選擇權卻被剝奪了。假借「版權」之名把原來的頻道大減三分之二。表面上是為市民「著想」,實質是利益輸送、矯枉過正。

十多年來的電視市場亂局,特區政府節節敗退,如今再賠上兩億,但明年四月專營權約滿後又要甚花款嘅利益輸送?黑暗期仍未過去啊。所謂新電視模式連影都未有,市民將被迫繼續收看這四十多個經政府篩選的頻道,以溫水煮蛙的方式麻痺市民的不滿和怨氣。再巧立名目將原來市民可以自由選擇的免費頻道稱之為「基本頻道」,以「政府免費提供」為利誘,絕口不提官方篩選的準則、如何確保市民有選擇資訊的自由,卻隻字不提。

明年開放市場政府大可發牌予公天公司,但只要想到,沒有公天之後誰是大贏家,就不難理解政府的堅持並不是偶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