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線地下網3年須覆蓋六成

【本報訊】鑑於澳門有線電視與公天服務商的合作協議及有線的《收費電視地面服務特許合同》同於本月21日屆滿,政府將電視服務模式明確劃分為免費及收費電視,並成立澳門基本電視頻道股份有限公司,同時亦與有線以非專營的形式續約5年,當中規定2017年底前將現有架空電纜改為地下管道或線纜鋪設,地下管線網在澳門半島、氹仔及路環的覆蓋率須分別達住宅數量六成。

政府於4月15日分別簽署《基本電視頻道接收的支援服務批給合同》及《收費電視地面服務批給合同續期》,政府與有線在續期問題上達成共識,新批給合同內容將有所優化,其中包括以專營制度經營的收費電視服務改為非專營方式提供。

政府重申對網絡的建設規範化的要求,落實架空電纜地下化工程,明確規定有線將現有架空電纜改為以地下管道或線纜鋪設,以整頓多年來本澳架空電纜的亂象,而有線亦將進一步完善網絡覆蓋率,2017年須達到六成,以回應社會發展及居民的需求;政府將加強監管,以強化批給合同的執行情況,包括公司資本的移轉及服務收費等方面的規範,以進一步理順電視市場秩序,令電視服務在相關規範下得到更好發展。

對於澳大最終報告9月才有結果,為何現時與有線簽約5年?電信管理局代局長許志樑表示,簽1、兩年不是國際慣常做法,5年合約是對整體市場作考慮,包括投資者投資的力度,鼓勵吸引投資者。新批給合同有線並沒有任何專營權利,主要是讓有線繼續經營業務而不需要退出市場,對市場開放不會帶來任何制約。「它(有線)沒有專營的性質,政府屆時發多少牌,以甚麼形式發牌,完全不受制於現有批給合同。」

60日內清點批給資產清單

許志樑表示,有線毋需為轉移至非專營合約所用相關資產付費。相關特許批給資產會繼續交由有線使用,同時附帶現有跨街線纜地下化的條件。他指出:目前有線只有一成地下線纜,新批給合同規定將有線架空電纜地下化,成為批給資產;合同同時規定60日內有線須向政府清點批給資產清單;根據相關合同規定,在批給期限屆滿時,承批人須將批給資產,在無任何負擔或責任,並且處於良好運作狀態下,移交予澳門特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