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報消息】針對電管局在處理“公天”問題經常“美名”強調“尊重歷史遺留下來的問題”,廉署報告認為,“我們這一代人,須處理好這一代的事,這就是歷史。”“公天”問題惡化,政府監管不足、有法不依是主因之一。
報告指出,“澳門有線電視股份有限公司”與“公天”之間的紛爭已有十年的歷史。由回歸前批出“澳門有線電視股份有限公司”的專營權,到不少區際及國際頻道負責人就“頻段被盜用問題”作出各種及多次投訴,以至公天停播。紛爭已成為困擾居民生活、阻礙政府在電訊政策方面發展,以至影響特區形象的一宗事件。是一個幾乎同特區一起“誕生”,但十年來不斷惡化,至今仍未見化解曙光的難題。倘用人的出生及成長作為比喻,十年後的今日,已由一名嬰兒成長為一名少年,由不懂言語至成為一名小學生,會說會走,但“公天”事件,“原地踏步”,毫無寸進。倘問題未能及時解決,情況將進一步惡化,最終受害的將是消費者。
今日問題的惡化,“公天服務商”本身亦應承擔一定的責任。當然政府因監管不足、有法不依是主因之一,應管不管,應嚴厲執法不執法,應盡速立法而不立法,導致今日“公天”與“有線”的矛盾極端化。
報告指出,“有線”每一項決定幾乎受制於政府的監督及批准,相反,“公天”就處於一種“無人管”的狀態。“政府有關部門到底是否知悉‘依法行政’、履行法定職責的真正意義?”
但從“電信管理局”送交的資料顯示,多年以來“電信管理局”都沒有處理這些問題的既定方向及方法:把接到的“涉版權”投訴,警告通知各“公天公司”,以便“作出糾正”,對外始終單一地堅持尋求協商的辦法,並認為主要涉及的是私法規範版權的問題。經常“美名”強調“公共天線網絡的建設及運作並不符合法律要求,但亦要尊重歷史遺留下來的問題。指政府會在協調‘公天’及‘有線’商業合作的前提下,繼續從營運、技術等方面作出考慮,在法律容許的情況下研究將兩者的範圍界定,以期妥善處理長久存在的問題”。
廉署指出,“電信管理局經常說‘尊重歷史’,如果這句說話正確,則我們認為更正確的是:‘我們這一代人,須處理好這一代的事,這就是歷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