讚廉署狠批電信局

十一月一日讀本報A3與A6澳聞版,見醒目大字標題“處理公天涉版權違法一拖十年難卸責 廉署狠批電信局九缺失”,“電信局依賴協商實質卸責”,並以列表形式詳列“九大缺失何所指?”及“有線公天事件大事表”,使不了解此事件來龍去脈的讀者讀完能有明晰印象。

作為澳門市民早就有意見認為本澳電視之可觀程度,除了可收看香港無線、亞視及台灣幾個電視台之外,在節目內容、電視台的選擇方面比內地落後得多。就以一關之隔的珠海居民來說,他們可收看香港、澳門及內地各省市的電視,有八十多個頻道之多。為甚麼財力雄厚的澳門卻在看電視方面遠遠落後呢?其中一個重要原因是“有線”和“公天”長期存在的矛盾,而本應監管電視行業的本澳電信局卻一味強調讓爭議雙方自行協商解決問題,這種極端不負責的不作為,讓這個事關五十多萬市民的事情一拖十年,要不是這次廉署發飆,狠批電信局,並將此事公佈於衆,明確發出勸喩:立即指定專門人員(或成立專家組),硏究廉署報吿書的建議各項具體措施及其他有效措施,包括三個月內向立法會提交法案,訂立完整的監管制度,爭取在六個月、最長不超過一年的時間內徹底解決公天的問題。

廉署在調查硏究的基礎上實事求是地對電信局的嚴重缺失提出嚴肅批評,並且有建議有明確要求及時限。此報吿有理有據,令人信服。正因為如此,公天商也表示擁護廉署報吿,表示“立法規管是好事”;電信局亦回應:十分重視此調查報吿及提出的內容與勸喩,並會認眞硏究報吿中所指出的問題,作出檢討及改善。

此事一拖十年,如無廉署此次站在廣大市民的立場上,嚴正地批評電信局,此事不知還會拖到哪年哪月。

作為廉署,應該代表公義、公信、公正來監管政府各部門工作。如果前怕虎後怕狼,怕得罪同僚,必然會敷衍了事,無所作為,形同虛設。回想澳門回歸之前,已有廉署設置,卻無所表現。廣大市民對廉署在有線和公天的問題上給電信局背上猛擊一掌,大聲喝道:該醒醒了,該行動起來了,不得拖延了!市民們看了,都會一起喝采:“好!”所幸長期違法經營的公天商們亦表示政府立法規管是好事,願意遵守政府的政策;電信局的回應也較虛心。這是廉署大喝一聲後的良好反應,希望各方在政府電信行業的總體發展方針和政策之下,誠意地致力尋求雙贏的解決方案,以滿足市民對電信傳播服務的需求,在一年或更短的時間內追趕上內地的水準。此乃本澳市民之所盼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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