電信管理局長陶永強回覆議員陳明金關於當局如何監察公共電信網絡的月服務質素、定價和收費等質詢時表示,當局有一套完善制度監察澳門電信營運商的經營、收費、處理投訴和續牌等工作,投訴個案中若發現電信營運商有涉嫌違反相關法律、法規,經調查後若責任屬營運商,則依法處罰,使公衆能以合理價格享受優質的電信服務。
陶永強表示,政府一直致力推動澳門電信市場的開放,引入競爭促使電信營運商提升服務水平,並調查居民對電信服務滿意度、派技術員檢測各營運商網絡和分析投訴個案等途徑監管,營運商須定時提交服務及網絡表現數據,以便監督部門分析評估。
收費方面,政府按相關法規、牌照和合約規定,嚴格審批電信營運商收費,特別是成本資料,充分考慮與澳門近似地區的收費標準和本地實際情況;營運商提供的優惠計劃須獲得政府的批准,以確保有關優惠內容無阻礙或損害競爭。
在日常監管工作或處理居民投訴中,發現營運商有涉嫌違反電信法律或法規行為,政府會即時展開調查,若調查結果顯示可歸責電營運商,政府將依法處罰違法者。
至於電信服務牌照續牌審批,除考慮相關營運商過往的整體服務質素和表現外,有關申請須符合電信法規的規定,以及須配合澳門電信政策發展方向。此外,環球電信業的發展趨勢、營運商的實力和對電信業有效競爭的影響等,也是重要的審批條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