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3年6月6日
案件編號: 22/2013
中級法院裁定澳門有線電視部份上訴部份成立,同時廢止被上訴之判決并決定如下: 勒令以下各被聲請人於90日內作出以下行為:
1 – 電信管理局局長切實履行其與澳門有線訂立之特許合同所確立之義務,確保後者之專營權不受侵犯并命令終止非法轉播電視信號活動; 2 – 公天服務商尊重有關合同,禁止轉播未經授權之電視信號;/RECOM-OP/2010號勸喻」,以下為報告全文。